一、历史沿革与职能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isarmament Affairs (UNODA))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一个办公室,成立于1998年1月。该部门是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1997年7月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时提议创建的,目标是促进核裁军,阻止核武器扩散,裁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常规武器。
(一)成立背景
联合国建立以来,为确保国际和平与安全,一直以多边裁军和军备限制为中心目标,对裁减并最终消除核武器、销毁化学武器,加大禁止生物武器力度等高度重视。多年来,联合国目标持续不变,但审议和磋商的范围随着政治局势和国际形势的变化而改变。
世界各国也十分严肃地对待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特别防范核武器的存在、地域分布以及落入恐怖分子手中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武器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因此需要对武器进行管制。
上世纪战争与备战带来的影响催生了裁军规范的需求,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的诞生推动着世界各国裁军规范的制定。制定全球裁军规范,对可持续发展、生活质量与地球生命存亡而言都至关重要。
(二)成立过程
根据第二届专门裁军特别会议的建议,裁军事务厅最早于1982年建立,1992年改名为裁军事务中心,隶属于政治事务部,1997年底改名为裁军事务部随后。秘书长根据向大会所做报告(A/51/950)进行改革,联合国裁军事务厅于1998年1月正式成立,并于2007年再次更名为联合国裁军事务厅。
(三)成立意义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协助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向会员国、多边协定缔约国、政府间组织和机构、联合国系统各部门和机构、研究和教育机构、民间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媒体和公众提供关于多边裁军问题和活动的客观、公正和最新的信息。致力于解决国际社会的焦点问题,比如常规武器和新兴武器技术(如自主武器)的人道主义影响。联合国裁军事务厅联合各国通过多边途径降低武器威胁,担任维护世界安全的强有力的组织协调者。
二、事务厅高级代表
中满泉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高级代表为中满泉女士。中满泉女士生于1963年,取得华盛顿特区乔治敦大学外交专业理学硕士学位和东京早稻田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17年5月1日就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裁军事务高级代表。
中满泉女士于1998年至2004年,担任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研究所的办公厅主任兼规划和协调主任。于2005年至2008年,担任东京一桥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以及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建设和平问题客座高级顾问。
中满泉女士在联合国维和事务、难民事务等领域多年的工作经历,在联合国系统内外有着诸多丰富的经验。她于2008年至2012年担任维持和平行动部政策、评价和培训司司长;于2012年至2014年,担任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亚洲和中东司司长;于2014年担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助理署长;于2016年至2017年担任难民大规模流动问题的临时特别顾问。
三、组织结构
(一)部门介绍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包含五个部门,分别是: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会议支助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处、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处、区域裁军处、信息和外联处。
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会议支助处设在日内瓦,为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裁军谈判会议及其各特设委员会提供服务。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处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核、化学和生物武器)的裁军工作提供实质性帮助,支持并参与多边协作,减少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并与相关政府间组织和联合国系统的专门机构,特别是国际原子能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禁核试组织筹委会展开合作。
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负责非毁灭性武器,包括小武器和轻武器,为联合国小武器行动纲领、武器贸易条约进程和联合国透明度登记制度提供会议支持。
区域裁军处向会员国、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提供关于裁军措施和相关安全事项的咨询。区域裁军处负责监督和协调三个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非洲、亚洲与太平洋、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活动。
信息和外联处组织裁军领域的各种特别活动与方案,制作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的出版物(如《裁军年鉴》和《裁军事务厅不定期文件》);更新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网站;并维护专业领域数据库,如裁军条约、大会决议以及联合国裁军事务厅的文件库等。
(二)五大办事处
除总部外,裁军事务厅有五个办事处,分别坐落于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秘鲁利马、多哥洛美和尼泊尔加德满都。
第一是瑞士日内瓦办事处,基于联合国宪章的内容和精神,人类需要一个安全有利的发展环境, 裁军和防止核扩散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在裁军领域中,日内瓦办事处是国际外交的核心组织。裁军谈判会议是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机构,它通过日内瓦办事处,为一系列广泛的多边裁军协定提供实质性的支持以及组织方面的协助。此外,日内瓦办事处承办大量与裁军有关的会议。
第二是奥地利维也纳办事处,联合国裁军事务厅在维也纳国际中心设立了办公室。目的是为了方便各方在裁军、防止核扩散以及军备控制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和互动。各合作方包括: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总部位于维也纳的各组织,相关的专门机构,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的区域性政府间组织,如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第三是秘鲁利马办事处,位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联合国利马区域中心是唯一专门负责裁军和防止核扩散的联合国区域实体组织。它的主要职能是将成员国在裁军和防止核扩散方面的决定、文书以及承诺,在国家、次区域和区域层面付诸行动。联合国利马区域中心通过裁军,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国家在维护和平与安全方面提供支持。
第四是多哥洛美办事处,为响应促进非洲大陆的发展和裁军进程,以及维护当地和平这一呼吁,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建立联合国和平与裁军非洲区域中心——UNREC的决议。1986年1月1日,在联合国秘书处的框架下,作为联合国裁军事务厅一部分,联合国和平与裁军非洲区域中心于多哥共和国首度洛美成立。
第五是尼泊尔加德满办事处,成立于1987年11月30日,加德满办事处为亚太地区各成员国认可的各项活动提供实质支持,包括实施和平及裁军的措施,以及协调实施亚太地区的地方性活动。
四、宗旨和原则
上世纪战争和冲突给人类带来惨痛的代价,让数百万无辜百姓丧生。联合国裁军事务厅致力于全球裁军事务和武器销毁。
首先,全球规范裁军对人类的生命安全、可持续发展都至关重要。裁军有诸多益处:推动公共安全、自身利益、理想的实现。但是,裁军面临着政治和技术方面的挑战,需要精心设计的计划,强有力的体制支持和公众的理解,才能应对困难,实现可持续裁军的根本目标。
其次,面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尤其是核武器给人类带来的威胁,联合国裁军事务厅致力于帮助联合国各成员国和民间社会销毁武器。单靠裁军无法为世界带来和平,而销毁大规模杀伤型武器、消除非法武器贸易、减少武器库存,可减少战争影响,消除引起新冲突的关键点,解放资源,改善人类的生活和自然环境。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常规武器的过剩库存和非法运输破坏了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秩序,仅靠单个国家的努力无法消除这些武器的带来的全球性危害。因此,联合国将协调各国通过多边途径减轻战争威胁,裁军事务厅作为协调者,会在联合国系统内部统筹活动,以实现预期目标。
五、会议和裁军机构
(一)裁军审议委员会
1952年1月,联合国大会根据第502(VI)号决议在安全理事会下设立裁军审议委员会,执行裁军任务。然而,该委员会在1959年后只偶尔召开会议。
1978年,联合国大会第一次召开了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会上决定设立一个附属于大会的、由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组成的裁军审议委员会,以继承原先设立的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审议机构,其职责在于就裁军领域内各种问题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并贯彻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的有关决定和建议,该委员会每年向大会提交报告。
根据其职责,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在每次会议上集中审议有限数量的议题。为了深入、全面审议,该委员会在1989年决定将讨论实质性问题的议程限定在4个议题以内。自1993年起,该委员会每次会议实际审议2到3个议题,每个议题通常反复审议三年。1998年,根据第52/492号决定,大会决定自2000年起,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每年议程通常要在裁军领域内的所有问题中选取两个实质性议题,其中包括一个核裁军议题。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每年春季召开为期三周的会议,以全体会议和工作组的形式进行,工作组的数量依据议程所讨论的实质性议题数目而定。五个地区轮流担任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主席,而各工作组主席依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定。
多年来,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已在若干问题上制定出协商一致的政策、方针和建议,得到了大会的认可。然而,在1999至2017年间,该委员会难以达成一致,以致于无法取得实质性成果。2017年,它成功地通过了关于《常规武器领域切实可行的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商一致建议。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由裁军事务厅提供实质性服务,并由大会事务和会议事务部提供技术性服务。
(二)裁军谈判会议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2019年裁军谈判会议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裁军谈判会议成立于1979年。作为1978年联合国大会首次讨论裁军问题特别会议的成果,裁军谈判会议是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联合国大会第十届裁军特别会议(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1978年)承认裁军谈判会议是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它接替了其他设在日内瓦的谈判论坛,其中包括十国裁军委员会(1960年)、十八国裁军委员会(1962-1968年)和裁军委员会会议(1969-1978年)。
现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主任担任裁军谈判会议的秘书长,同时也是派驻裁军谈判会议的联合国秘书长个人代表。
裁军谈判会议的职权范围实际涵盖所有的多边军备控制和裁军问题。目前,裁军谈判会议主要关注以下议题: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及一切相关事项,防止太空军备竞赛,达成有效的国际协议以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包括放射性武器在内的武器新系统,以及综合裁军方案和军备透明度。
裁军谈判会议每年举行三期会议,分别为期十周、七周和七周。会议自每年一月的倒数第二周开始。裁军谈判会议的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每任主席任期四周。为确保每年会议的六任主席在工作方法上协调一致,自2006年起设立了非正式协调机制P6,规定会议的六任主席进行非正式会晤,通常每周一次。
最初成立时,裁军谈判会议有40个成员国。随后其成员逐渐扩展(亦曾减少)至目前的65国。裁军谈判会议邀请其他有意向参与到该会议的实质性讨论中的联合国成员国,以观察国的身份参与到其工作中。裁军谈判会议采用自己的议事规则和议程,同时参考联合国大会的建议及其会员国的提议。
裁军谈判会议每年向大会提交报告,或根据需要多次报告,该会议预算列入联合国预算。裁军事务部日内瓦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为裁军谈判会议在万国宫召开的会议提供服务,会议按照协商一致原则开展工作。
裁军谈判会议及其前身经过谈判先后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多边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技术公约》《海底条约》《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和储存以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三)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
1978年,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的第124段得以成立,并根据大会1999年12月1日第54/418号决议接受当前的授权。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能:向秘书长提出军备限制和裁军领域事项的建议,其中包括就联合国或联合国系统内机构支持的研究和调查提出建议、负责联合国裁军研究所董事会的工作、向秘书长提出实施联合国裁军宣传方案的建议。
秘书长以裁军和国际安全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为依据,从全世界所有地区选择董事会成员,其中包括裁军研究所主任。
咨询委员会每年举行两届会议,在纽约和日内瓦轮流举行。委员会根据秘书长就具体裁军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的请求,以及委员会对审议项目的建议通过相关议程。董事会主席每年按区域轮换,负责向秘书长提交会议的非公开报告。
(四)裁军研究金方案
联合国裁军研究金方案由1978年大会第一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发起。该方案旨在培训更多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官员并使之专业化,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审议和谈判论坛。
该方案由联合国裁军事务厅日内瓦处执行,培训了来自170个国家的约1033名公职人员,其中许多人目前在本国政府内担任裁军领域的职务。该方案最初持续六个月,1988年后由于预算限制,该方案减少到10至12周,每年颁发约25个研究金。
联合国裁军研究金方案的参加者从联合国会员国提名的候选人中选出(每个会员国每年提名一名)。候选人的甄选依据若干标准,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裁军和安全领域培训其青年外交官的更大需求、候选人的专业背景、经验以及预期的未来责任,以及总体地域和性别平衡。
裁军研究金方案的学习方案通常分为三个部分:
该方案的第一部分在日内瓦进行,主要目的是使研究员了解裁军谈判会议和在不同裁军条约制度下进行的多边裁军谈判和讨论。该部分包括裁军谈判会议成员国高级代表的一系列讲座和介绍、实际练习以及出席裁谈会会议或其他政府间裁军论坛,例如在日内瓦举行的裁军条约会议。
方案的第二部分包括在海牙和维也纳对裁军领域有关政府间组织,以及应会员国的邀请进行考察访问。自该方案自1978年设立以来,一些联合国会员国向研究员发出邀请并接待了考察访问,即: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中国、芬兰、法国、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匈牙利、日本、罗马尼亚、瑞典、瑞士、前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美利坚合众国。2019年,巴西、德国、中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和瑞士以及欧盟为研究员举办了考察访问。这些考察访问为研究员提供了一次宝贵的机会,使他们更密切地了解各自政府在军备限制和裁军领域的国家政策和工作。
方案的第三部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包括第一委员会代表团成员、联合国官员、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及学术界代表进行另一轮实际练习和讲座,并定期出席第一委员会的会议。
联合国裁军研究金方案对裁军审议和谈判进程做出了具体贡献,包括帮助发展裁军能力和专门知识、更好地了解国际社会在裁军和国际安全领域的关切等。该方案使研究员能够更有效地参与裁军领域的区域和全球事务,并通过建立一个跨越世界各区域的非正式网络,实现裁军和军备限制目标方面的合作和建设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