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国际法研究——面向初学者的基础指南 How To Do 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Law? A Basic Guide for Beginners
发布时间:2022-10-25 来源: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作者:Eliav Lieblich 责任编辑:徐鑫骥、巨心怡(浙江大学)

作者:Eliav Lieblich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使用武力法、国际人道法与国际法历史和理论。

编辑:徐鑫骥(“立学术”栏目编译员,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组织与国际交流专业21级硕士生)

审校:巨心怡(“立学术”栏目编译员,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组织与国际交流专业20级硕士生)

来源:Eliav Lieblich. (2021). How To Do 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Law? A Basic Guide for Beginners.Hava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62: 42–67.

【期刊简介】

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期刊之一,涵盖了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中的各种国际问题。内容包括前言文章、书评以及学生作品。美国最高法院、欧洲法院、国际法院、伊朗-美国索赔法庭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小组的裁决曾引用过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的文章。

 

【文章导读】

2020年,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国际法学界,是否将国际法升为一级学科的讨论在近年也不绝于耳。在全球性挑战多样化的情况下,对拥有跨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增强国际法的学习,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也有助于解决国际化问题。对国际法初学者来说,厘清一些概念与信息来源后,才能更好入门。

同为法科,国际法与国内法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国际法并不像国内法在国内那般已被国际社会普遍适用,也不像国内法那般等级化。因此,在国际法的学习与研究中,研究者可能遇到更多问题。

这篇文章针对国际法入门学习者,在选题、信息来源两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各领域的国际法学习者提供了提纲挈领的思考方式、研究路径。作者提出三种研究问题的种类:描述性问题、规范性问题、批判性问题,指出寻找研究问题的路径、研究三种问题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和判断研究问题合适与否的标准。其次,针对信息来源,作者区分了一手、二手信源,并列举了相关数据库。通过对基本研究要素的梳理,作者希望能为国际法初学者提供入门的可能,确定个人化的研究、发展路径。

 

【内容概览】

一、 与国内法相似,对国际法初学者来说,如何构思研究问题、框定信息来源是研究的起点。不同的是,国际法由双边国际条约发展而来,实际上是一个碎片化的体系。在实质层面,不同领域的国际法之间可能产生冲突;在机构层面,不同的国际法院也可能产生冲突。但是国际法又缺少国内法中协调部门法关系的统一规则,因此,研究者实际上面临着一个盘根错节的体系,对初学者则困难更甚。这篇文章旨在厘清研究问题、研究信源,为初学者提供入门阶梯。研究问题

(一)   研究问题的种类:描述性问题、规范性问题、批判性问题

研究问题,顾名思义,即为研究者尝试回答的问题。确定研究问题是研究中最重要、最有挑战性的一步。法学领域有三类基本的研究问题:描述性问题(descriptive research question)、规范性问题(normative research question)、批判性问题(critical research question)。以这三种问题为起点确定研究问题,能帮助构思框架,按图索骥。

描述性问题尝试描述法律的实然,不管是在大体上,还是在具体的语境中。描述性问题又可以再分为两类:教义学问题(doctrinal questions)与法社会学问题(socio-legal research questions)。法教义学问题将现行法(lex lata)作为独立的知识体系进行研究,采用内向的视角。对法教义学研究不采取规范判断(normative judgements)的问题,学界争论已久。因此,法教义学研究在美国范围内逐渐边缘化;但在全球范围内,法教义学研究仍然处于国际法学界的中心。法社会学研究则关注法律与社会的互动,不局限于法律本身,可能包括:法律在何时、何处是有效的,人们如何看待法律,法官如何做出判决。另外,法社会学研究还可能从历史的视角看待问题。

规范性研究问题讨论在普遍意义上或特定情况下法律的应然。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类问题难在需要外在标准以评价法律。否则,我们不可能单纯从法律的实然来推定法律的应然。理论(theory)设定判断的基准,起重要作用。所以在开展研究前,有必要充分了解国际法理论。规范性理论也可以是功利主义的(utilitarian),以国际法政策为导向(policy approaches),保证政策效果。可以说,几乎所有国际法学者,尤其是美国的,都或多或少以政策为导向进行研究。

批判性研究问题探究塑造国际法的权力关系或国际法与政治的联系。在这一意义上,批判性研究是描述性的:它们尝试在权力背景下描述法律。但另一方面,批判性研究问题又依赖于理论——这与规范性研究相似。需要指出的是,批判性研究问题在规范性上比规范性研究问题更加深入:通过描述权力关系,这些研究暗示法律的问题,甚至尝试提出解决方案。

规范性和批判性研究问题一般都包含描述性研究问题。好的批判性研究往往离不开对对象的精确描写,在对法律进行评价前,研究也需要先厘清法律的内涵。

(二)关于理论(theory)和方法(method)的思考

“理论”这个术语在这一节中被广泛使用。虽然这一词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该文中,“理论”是指思考法律问题的一般知识框架。理论还需与方法区分。法律学习中的方法至少含有两种意思。第一种在描述性法社会学研究(descriptive socio-legal research)中较为常用,指为解答问题寻找、整理资源的方式。例如,研究问题是“国际法庭的法官们是否引用南方国家的法律学者”,研究方法就是搜集、整理法官的引用实践的方式。描述性法教义学研究同样有其方法。第二种意思与规范性、批判性法律研究更为相关,指我们在具体情境中采用理论的方式,例如“女性主义方法”等表述。

其实,除了某些研究领域,大部分法律研究对方法的认识和使用都相当宽松。这可能是因为大多数人在成为法学院学生后,就逐渐熟稔于法教义学的一般方法——法律解释、案例分析、类比,以及探索法律政策的渊源。当然,对法律研究方法的要求的严格程度可能会因教师和研究者自己的背景而异。

(三)构思、寻找研究问题

第一,研究问题与学习阶段相关。学士、硕士与博士阶段对研究的创新性要求是不同的。

第二,研究问题须与个人研究领域相适配,要能够在一定篇幅内合理地回答问题。在确定选题前,可以先考虑在该篇幅内,是否能很好地回答该问题。

第三,好的研究问题是研究者能够熟练运用某个方法解决的。关键是确定问题和规范性或批判性的方法。选择描述性法社会学问题可能会困难一些,因为大多数法学院学生现阶段不具备相应的研究方法,也可以与导师交流,确定导师是否了解相关方法。

上述只是研究问题好坏与否的判断标准,我还没有讨论如何找到研究问题。读者可能会失望,但找到研究问题并不容易,尤其是对国际法了解有限时。事实上,寻找研究问题并没有一种通用的方法。好的点子往往是研究问题的萌芽,但点子并非呼之即来。所以与其刻舟求剑式地寻找问题,不如尝试激发灵感。

第一,问问自己对哪个国际法具体领域有最直接的兴趣。可以从教科书开始,浏览纲要,了解问题,确定感兴趣的内容,并尝试将这些内容整合为符合上述要求的研究问题。

第二,关注一些国际法博客。国际法领域内有很多高质量博客,对前沿事件与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研究者定位有价值的问题。

第三,也可以从宽泛、不够精确的研究问题开始,逐步提炼、缩小范围。

第四,积极主动地与导师沟通。这点无需多言。

二、国际法研究的一手、二手信源

(一)一般原则

确定研究问题后,研究者需要信息来回答问题。在学术研究中,一般会区分一手信源与二手信源。一手信源由原始信息组成,在基础的法律研究中,一手信源包括黑信法(black letter law)、裁决等。二手信源则是解读一手信源的作品,包括学术书籍、期刊等。一手、二手信源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根据研究视角,二手信源有时也可以成为一手信源。

(二)二手信源的复杂性:管理霸权和信息过载

第一,国际法假定其自身适用于任何地方,因此与研究问题相关的文献可能以任何语言写就。如果无法阅读英语和法语写就的文献,那研究可能会不够充分。也可能有例外,比如关注一国、地区的法律实践,但如果研究者无法阅读其他语言,研究的比较力会不足。

第二,不同的法律文化对国际法有不同的看法,无论是在一般问题上还是在具体问题上。一般来说,美国学者更多采取政策导向,欧洲学者倾向于实证主义(positivism),南方国家学者则采取后殖民视角。每个研究者都应避免局限在某一种视角中。

第三,即使在特定的法律文化中,对大多数国际法问题的解释也有不同“阵营”。与国家机构相关的研究更可能以宽容国家行为的方式解释法律,而其他研究更可能采取怀疑的态度,从严解释法律。如果信源全来自于同一“阵营”,研究很难获得全面客观的结论。

第四,注意且批判等级制度。经典的国际法教材仍然是入门该领域,了解主流问题的无价之宝,但其中很多是由来自西方帝国的白人男性写就,而他们对世界秉持特定的观点。很多新的教材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开始融合更为多元的观点。

第五,尽管存在等级问题,但掌握关于研究问题的“重要”著作,以便理解主要观点,仍然很重要。有几种方法可以在信息过载的时代帮助研究者。一,使用搜索引擎(如Google Scholar)作为研究接口。但不宜全盘接受,因为研究者往往不知道一家公司会以何种方式安排搜索结果,背后有何种利益驱动。二,查阅有关研究问题的综述、教科书等介绍性作品。

需要强调,关于某问题的“主要观点”未必是最好的。引用数据可能只是地理、机构、种族等因素的反映。不过这些并非毫无意义,研究者可以持批评态度。得到“主要观点”后,可以去一些更为中立的搜索引擎,比如图书馆数据库或HeinWestlaw等相对透明的商业数据库。强烈建议亲自去图书馆的相关书架查阅!图书馆是个好地方,研究者会经常找到那些没在电子引擎中发现的作品。

(三)国际法研究的一手信源:是什么,在哪里

研究的一手信源会由研究问题的类型确定。法教义学研究自然要遵循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际法的渊源。除此以外,国际法中也有很多非正式的规约,如国际组织的非约束力决议、软法(soft law)等。法社会学研究的信源会更加广泛。规范性和批判性研究中描述性教义学的分问题的信源与上述内容一致;规范性与批判性部分,则往往需要依靠对二手信源中相关理论的描述性研究。总的来说,一手信源需按照研究确定。在这里我提供几个最好的、主要的信息搜集选项。

1.     重要一手信源的合集

有些资料选辑了国际法中特别重要的一手信源,并且附有评论。如,由美国国际法协会发布的International Legal MaterialsILM)。

2.     条约和条约机构

一般来说,研究者可以在网站中搜索到几乎所有条约的全文,包括二手信源、国际组织网站、各国政府网站等处。

对有些研究,可能还需要包括谈判记录、起草历史等条约的准备工作资料(travaux préparatoires,它们对理解条约的历史与内在逻辑很重要。这些资料没有统一的发布途径,但通常可以在官方卷宗中找到。很多条约还建立机构以监督条约的执行与解释。这些机构有其自身的文件、决定与评论。联合国同样在这一方面提供了可查询的数据库。

3.     司法判例

如同在其他任何法律研究中一样,司法判例在国际法中也是重要的一手信源。但与国内法庭不同,国际法高度碎片化,没有所谓的“国际社会最高法庭”。国内法庭在国际法问题上的参与还可能使问题更为复杂。关键在于,研究者感兴趣的问题是否有国际法庭进行管辖,以及国内法庭是否在实质上解决了这些问题。很多国际法庭也有自己的网站供研究者进行深度搜索,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

 

4.     联合国文件

联合国不同机构产生的文件在国际法研究中有重要的意义,包括安理会决议和联合国大会决议等。联合国秘书长和特别报告员(Special Rapporteurs)的报告也很重要,更不用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International Law CommitteeILC)的。各国的通信及其在联合国各种论坛上的声明作为国家实践(state practice)和法律确信(opinio juris)的来源同样如此。

5.     国家实践和声明

国家实践和声明对于确定习惯国际法很重要,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NGOs)的实践和声明也是如此。有时候可能需要前往国内法庭查询相关国家实践。如果研究者选定了主题,可以关注期刊等出版物上是否有相关主题的实践摘要。对非政府组织,直接前往网站查询即可。

三、结论

总而言之,国际法研究没有确定通行的一条路径。可能有读者认为这篇文章提供了太多概念,我的目的在于,使读者明白研究有不同的路径,取决于研究者个人的选择。在读者了解研究问题的种类与研究信源后,这篇文章中的建议可以帮助研究者们确定自己所想的问题与路径,更有规律地开展研究,不至于迷失在错综复杂的国际法体系中。

 

附录:作者推荐文献资料

1.      国际法理论:Andrea Bianchi. International Law Theories: An Inquiry into Different Ways of Thinking

2.      国际法博客:Just Security, Legal Form, Opinio Juris

3.      搜索引擎与数据库

a)      学校图书馆数据库

b)      Google Scholar, Google Books

c)      综述、介绍性资料:Max Planck Encyclopedias of International Law, Oxford Bibliographies of International Law

d)      联合国文件:联合国图书馆(UN Library)、联合国年鉴(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e)      条约:联合国条约库(UN Treaty Collection)、Oxford Historical Treaties

f)       司法判例:The Oxford Reports on International Law, The Cambridge Law Reports

g)      国家实践: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Library